2016年1月1日 星期五

卦的結構

  1. 本卦:由上下兩掛,共用六個爻所組成。
  2. 變卦:由本卦中之動爻,陰變陽或陽變陰之後所產生之卦。
  3. 上卦:由四五上,三個爻所組成主外, 亦稱外掛。
  4. 下卦:由初二三,三個爻所組成主內,亦稱內卦。
  5. 世爻:主占卜者當事者。
  6. 應爻:主占卜之對方或反應之事或物。
  7. 間爻:世爻與應爻之間存有兩個爻謂之間爻,如世爻在第二爻應爻在第五爻,則第三與第四爻為間爻,主中間人或事物。
  8. 六獸:又曰六神,參判各爻吉凶之用。
  9. 納甲:各爻陽卦順納陽地支,陰卦逆納陰地支。
  10. 六親:本卦宮之五行為我,與各爻納甲五行論生剋而產生,父母、兄弟、子孫、妻財、官鬼等六親,再以此六親之用神判辨吉凶。
  11. 動爻:代表老陽或老陰知爻,亦是極陽轉陰或極陰轉陽之象。
  12. 化爻:由動爻,陽動變化為陰,或陰動變化為陽之爻。
  13. 月令:各爻納甲、六親、用神的強弱或旺相或休囚,主要之判斷參考依據。
  14. 日辰:亦是對各爻之強弱有所影響,但影響不及月令。
  15. 月破:遭月令所沖之爻,沖則破,破則無氣而盡,或殘缺失陷。
  16. 旬空:由日辰十天干配十二地支,未能配上天干之地支有二,即為空亡或稱旬空。
所謂納甲就是給卦中配以五行、天干、地支,充分發揮它們的生、剋、沖、合關係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